假面的盛宴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按律,流人在被押往流放之地期間,每經過一個州府,都需當地官府在通行文書上蓋印,以此來防止押送官差未盡職責或是調換犯人。
這種鈐印還有一個作用,僅看文書就能分辨犯人途徑了什麼地方,又走了多少裏,可被徒夠了數量。
由於這批人是直接發配到尚陽堡的,便省去了途徑州縣蓋印之舉,但到了建京後需交由建京刑部核人,再由刑部發往發配之地。
至此,馬千總一行人及宮裏派來的那十幾個侍衛,算是功成身退,剩下的事就與他們無關了。
馬千總前腳把人交了,後腳去找了刑部相熟之人。
只是暗示一番,對方便心知肚明,卻又與他說要等等。
馬千總明白這等等的意思,這是建京這邊的老慣例,每逢有犯官女眷流放至此處,若無夫家或丈夫者,都會在此地停留些日子。
若碰到那憐香惜玉者,願意走門路花銀子領回家,其實也不是不能。畢竟建京這種地方,說是陪都,但由於地處偏遠,關外的女人哪有關內女人白嫩,都是同僚,想收攏一兩個回家做妾,大家也不是不能理解。
而這個等,就是等有沒有其他高官貴人前來挑人,以免提前讓別人把人挑走了,他們交不了差。
當初馬千總尋思有些女人招惹不得,就是知道即使當時招惹了,來到地方還不知能不能落入他手中。若再讓其落在位高權重的人手裏,日後未必不會報復他,何必惹這種麻煩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