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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吵吵嚷嚷說不會,“這殿司鳳泉不算烈酒,喝上兩杯不礙的。”
結果當真兩杯酒下肚,黎舒安醉了,最後只好讓頡之和成之送他去晴柔的院子。
一個喝醉了,一個照應,是極好的增進感情的機會。在衆姐妹的慫恿下,晴柔跟着去了,更衣脫靴,並不假他人之手。可是明明已經恍惚的人,這個時候卻又異常清醒,在晴柔打算替他解下腰帶的時候,他婉拒了,擺手道不必。
晴柔的手尷尬地停頓在中途,不知該繼續,還是該收回。
十天了,十天他夜夜睡在書房,實在讓她不解。她曾經趁他出門去書房看過,也盤問過伺候筆墨的小廝,結果是什麼都沒有,無一處可令她起疑。
晴柔開始想不明白,她並不是非要與丈夫親近,更不是非要圓房,她只是弄不懂黎舒安娶她究竟是出於什麼目的,爲什麼要讓她一個好好的閨閣姑娘,成爲有名無實的婦人。
今日他喫醉了,不都說酒後吐真言嗎,她有心試探,站在榻前問:“官人,你討厭我嗎?”
黎舒安半垂着眼,連看都不曾看她,“沒有。”
“那是爲什麼?”晴柔紅着臉道,“既然沒有想好要做夫妻,爲什麼要娶我呢?”
他顯然有些不耐煩,頭也疼得厲害,抬手蓋住了眼睛,喃喃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