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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來沈家手裏確實有婚書,是民間私媒,而非官媒,這是按着清溪村慣常規矩來的,私媒只要請上媒人跟一位識字有威望的長者就能寫成,鄉下人嫁娶都不易,婚書一旦寫好成了親,就一起過日子了,是約定成俗的規矩,私媒婚書衙門也認的。
衛蘭香成親時是私媒婚書,紀秋月是,可以說他們清溪村家家都是這樣,別的村子也是,再說當初陸家還沒露出狐狸尾巴,哪能想到他們會不嫁了,所以沈玄青就算念過書,因這俗約,定親的時候壓根兒就沒想到過官府這一茬。
當初沒鬧到官府去,是沈玄青得知那李家本家的員外跟知縣交情好,他們鄉下人鮮少跟官府的人打交道,況且衙門在比豐谷鎮更遠的玉青府城,他對那裏的人跟地不是很熟,若那知縣講理講法還好,可要是做些手段偏幫李家,他一個泥腿子鬥不過,還要連累家裏人,當初看清陸家人面目後,也不願再與他們有糾葛往來。
至於陸谷,沈玄青說買下來的時候沒空口說白話,讓包志儒跟安家村好幾個人都做了見證,寫了賣身契讓杜荷花跟陸大祥按手印,連同昏迷過去的陸谷也在不知情時按了指頭,爲的就是防着陸家人若有朝一日鬧將,有個賣身契好說話。
賣身契銀錢寫清指頭一按,又有人見證買賣雙方自願,而非強買強賣,走了該有的過程這契約便成了,白紙黑字不易辯駁,賣掉了就再與陸家無關,再說陸谷一個爹不疼娘不愛的,也沒人願爲他費事奔走打點。
帶回陸谷後,沈玄青只託人打聽了李鳴山,沒有其他動作,在鎮上打點對付人,靠他自己是不成的,請人喝酒喫飯都得花錢,那時他沒錢,還得還債,就擱置了這事。
跟陸谷處久了也覺出好來,自己關上門掙錢過日子,陸文算個什麼東西,有時他都想不起來這號人,日子忙碌而踏實,自然不會被惡人惡事所擾。
不過既然陸文先威脅他們,那他也不會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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