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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日有空,該去看看師父了,挑些好的給他帶上。”沈玄青懶得蹲下去,把皮毛放在壘起來的柴火堆上挑揀。
“是該去了。”紀秋月說着,就聽見房裏沈堯青喊她,說找不到扛大包穿的粗麻短打了,連忙進了房幫忙找尋。
陸谷洗完碗從廚房出來,狗崽就在後頭追着他褲管學撲咬,當真是個皮猴子。
昨天賣完米,家裏就沒別的活,秋收忙碌算是過去了,這會兒喫完不用再幹活,能歇一歇。
陸谷一出來看見沈玄青在柴堆前撿皮毛,他猶豫着,有活幹的時候還好,即便是跟沈玄青一起,忙碌是忙碌,但兩人在一塊更自在,此時沒事情做,他也不太敢湊到沈玄青跟前去,腳步一轉,還是到房裏拿針線出來做,這幾天得把香囊做好。
沈玄青弄得這堆皮毛大多都是野兔皮毛,家裏殺的兔子剝下皮都沒扔,自己鞣製了留着,回頭無論賣也好,還是給冬日做靴做皮襖都行。
至於賣到鎮上那些連皮帶肉的兔子,他以前不是沒想過把皮跟肉分開來賣,能多掙三瓜倆子兒的,可若殺了只拿出去論斤賣肉,因都是瘦肉,斤價根本比不上豬肉,剝皮掏了臟腑就更輕,一天賣不完還招蒼蠅,鎮上人又比較講究,嫌棄這種野味不新鮮就不要了,他要住在鎮上還好,現天殺現天賣,但並非如此。
還有那事多的人挑三揀四,他賣過兩次覺得麻煩就再不殺了,反正連皮毛去賣價錢會貴,他自己不虧就是了,還不用多費力氣宰殺。
留了三張雜灰不好看的皮子,沈玄青把剩下的捆了,都給老獵戶帶去,好做件皮裘過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