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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興鎮有個小制筆坊,收兔皮毛好做筆,仲秋之後野兔肥而皮厚毛順,家裏養的兔子他拿去給人家看過,人家挑揀過後,看上了纔要。
不過家養的兔子要賣肉,有時來了主顧才宰殺,制筆坊只要兔皮送過去,餘下的兔肉若太多,一時之間賣不完,實在可惜,於是他就上山來打獵。
山上打的這些有時狗下嘴重,亦或是搭弓射箭一擊斃命,肉賣不完也不會太心疼,要麼自家喫要麼送親戚朋友,最近連狗都天天喫肉,本就是喫肉養膘的時節,大小六隻狗全喫的皮毛油光水滑。
飛速攆到兔子後,獵犬不再追逐,他吹聲口哨,乖仔昂起頭顱叼着野兔就跑回來了,大灰和大黑落在它後面幾步。
這回是它先攆到咬住,沈玄青從狗嘴裏掏出兔子,看一眼受傷瑟瑟發抖的肥兔,他揉揉乖仔腦袋以示嘉獎。
因只是賣皮毛,他並未拘着狗只能活捉,快些攆到纔是正理,一天就能多打幾隻。
乖仔吐着舌頭搖尾巴,高興又激動。
此時天色尚早,他上山也帶了乾糧,稍微歇過一陣,帶狗去河邊喝水,繼而又在山林找肥野兔的蹤跡。
翌日清晨,秋霧白茫茫的,鄉下農家依舊起得早,趁着冬天還沒到,要撿菌子挖甜窩根等山貨,多存些纔好過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