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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沒實質性傷害,警察問清狀況希望他們走調和程序,仨人都口供不一樣,最後來了三個律師,餘漸白這邊認定是靳遠森綁架威脅,紀律師幫古思鈺認定靳遠森長的像她爸才動刀子嚇唬,而靳遠森的律師認定古思鈺想搞死他,是謀殺。
警察也來火,要不是顧及這仨人的身份,早弄局子裏關起來了,聽着他們吵了兩個小時,厲聲問他們和不和解,不和解的話就立案,從頭到尾的查,查他們仨到底因爲什麼出現在那兒。
在場除了古思鈺,估計都不想把事兒鬧大,靳遠森也有事兒要幹,真查到他今兒跟誰見面,日了大草,他以後要乾的事兒全白搭。
警察讓他們互相道歉,做個筆錄這事就算結了,再做思想教育,都是有頭有臉的人,別整的跟小孩兒一樣衝動。
仨人都沒道歉,筆錄倒是做了,年紀大的警察打字,問一個問題古思鈺回一句話,最後把筆錄打印出來叫古思鈺簽字抄話。
古思鈺瞅了一眼,她說的每一句話都被記錄了,她抄寫電腦後面那段話“以上筆錄我看過,和我所述一致……”,抄完遞過去給警察,警察翻了翻,看到上頭簽字,念道:“古思鈺,名兒挺熟悉……”
“……嗯。”
警察仔細看她,認出來了,很驚訝。
當初古思鈺捅她爸那個案子,就是他辦的,那會他並不是坐在電腦後頭打字,是站在旁邊教古思鈺寫名字,看到古思鈺手上觸目驚心的燙傷疤,然後握着她的手哭了。
一晃十年,挺唏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