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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思鈺跑了很久,在遠離市區的郊外找個小旅店住,她多交了一百塊當押金,小地方,老闆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沒登記就給她開了件房。
她最近喫喝都上了檔次,由奢入儉難,住不慣差的,要了個最好的房間先住着。
古思鈺累壞了,倒頭睡,躺在牀上快一天一夜。
她如果繼續待在這個城市,不出這個省份,霍君嫺抓她就是囊中取物。霍君嫺有錢,可以隨便造,可以天天在各個出口堵她,或者狠一點報警,霍君嫺有足夠的理由去給她辦一個失蹤,把罪名推給靳遠森,說靳遠森的手下綁架了她芸芸,正好她也聯繫不上,那麼警方肯定會立案。
這個時候就得誇警察辦事的速度了。
她彷彿成了一隻獵物,在獅子的領地裏闖蕩在它嘴邊討生活,被獅子抓住是早晚的事兒,危機四伏,稍有不注意,就會被獅子叼住後頸,一口斃命。
這種感覺非常不好受。
同時,古思鈺心裏萬分後悔當初的錯誤判斷,沒事去撩她做什麼,更後悔的是,那天不應該謹慎行事,她應該直接莽着來,買一張機票或者火車票,一口氣離開這個城市。
其實,古思鈺本身也害怕離開這個城市,她出生時就在這裏,哪怕受盡了委屈,覺得格格不入,心理上依舊把這裏規劃在安全區域。
古思鈺只是想着暫時躲一段時間,等霍君嫺放棄了,沒那麼瘋狂她再回去,總不能真的被逼得沒路可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