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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氏應了聲兒,讓張大郎去槐樹底下多摘些進來,張家槐樹高大,爬那麼高又得伸那麼久手,可是個費胳膊的活兒。
張大郎點點頭提腳去了院子,抱着刀站在槐樹底下問爹:“要摘多少下來。”
張阿公道:“估摸着得要十斤,槐花一下鍋就不剩多少。”
張大郎抬頭看向面前高大的老樹,腰刀就跟黏在手上似的放不下來,他記得那本無名刀法裏有一招能以猛力捲起烈風,用在這樹上不比他爬上去慢慢摘痛快?
那本無名刀法雖然如今已經被墊了桌角,但每一招他都記得清楚,日日在院中練習不止,只是從來沒有揮出過畫中人一樣的刀術。
當日他曾捧了刀書去找方巡檢,方巡檢翻了兩眼便丟到一邊直笑:“這就是街邊雜耍的玩意兒,怎能用來練習?真正有用的刀術,都在朝廷手裏,你不曾入得武境,是拿不到的。”
這事兒張大郎這樣的小人物自然無緣得知,他甚至在擒拿鐵柺盛之前從不知道人間竟然真有武功,真有江湖。方巡檢先頭承他一個情,也樂意跟他說兩句,道:“現在的江湖人都得登記在冊歸朝廷約束,上頭沒有名姓做逆賊判,說沒有江湖倒也不算錯。”
張大郎不在乎有沒有江湖,他是戀家的人,有這四處流竄的功夫還不如帶着蘭娘去河上看出戲,但他想知道有沒有武功,今年他就二十七歲了,還是個小巡捕,蘭娘開了飯館兒,爹和魚姐兒老的老小的小每日去保和堂,賺的錢竟都比他還多。
誠然他是個聽娘子話兒的好男人,但好男人的第一要務就是得養家,是以張大郎最近也開了些竅,想多給家裏掙幾把銀子,給兩個姐兒多打些嫁妝,他仔細琢磨了下,如今自個兒頭上有捕快,捕快一月就四兩銀子,捕快頭上還有都頭,都頭一個月可是十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