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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五十人!(不是虛言,歷史記載直到明崇禎九年即1635年時,荷蘭人在臺灣的兵力爲四百七十五人)
他們甚至不夠戰艦的定員!
“安德魯號”和“巴達維亞號”都是五級風帆巡航艦
這級軍艦爲巡航艦,全長130至150英尺,火炮32~44門,排水量600~800噸,定員250人左右。它們主要用於襲擊海上商船,遠洋巡航,爲主力艦充當前鋒的職責。
二百五十純種的荷蘭人分散在兩艘戰艦上,只達定員的一半,要不是有巴達維亞(即印尼雅加達,位於爪哇島的西北海岸,荷蘭人在遠東地區最重要的殖民地)那裏招募的土人充當艦員,從事低級的工作,兩條主力艦幾乎無法開動。
荷蘭人“海上馬車伕”絕非浪得虛名,造船業居世界首位,僅在首都阿姆斯特丹就有上百家造船廠,全國可以同時開工建造幾百條海船,商船的噸位佔當時歐洲總噸位的3/4,擁有一萬五千艘商船,最鼎盛時期,海軍幾乎超過了英法兩國海軍的一倍!
但荷蘭畢竟國小人少,當初爲什麼寧願佔據澎湖而不要更大的臺灣的原因之一是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難以控制偌大的臺灣,你才五百人,想佔據臺灣,怎麼管治?
看顏常武有上萬之衆,一千步軍,守着北港,卻沒有攻略四境,無它,人少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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