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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何人,來此何事?”
突然,一位師爺打扮的人看到朝慕雲,過來阻住他的視線:“京兆尹辦差,閒雜人等速退!”
朝慕雲亮出自己腰牌。
“原來是大理寺主簿,在下曲才英,京兆尹範大人座前辦差,”曲才英快速打量了對方一眼,微拱手,神情不減倨傲,“京兆尹接到百姓報案,攜仵作前來查驗,死者系自殺,無須列案,如今已通知家屬斂屍,就不勞大理寺過問了。”
朝慕雲:“此爲他殺,當要立案。”
曲才英皺眉:“你說什麼?無憑無據,你說立就立?”
野外發現人命,百姓上報官府,一般來說普通案子京兆尹就辦了,涉及到朝廷官員的,大多移交刑部,但區別起來也沒那麼大,雙方職權有交叉之處,基本是誰先接到了誰先管,粗查信息後對案件進行屬性劃分,該誰的事誰負責,但實際實行起來,往自己手裏攬事的少,往外推的多。
畢竟事關命案,破得精彩漂亮,那是政績,於仕途助益,解決的不好,那就是責任,要受處分的,答案要案破起來,哪個容易?你又怎知,路邊隨便死一個人,會不會是哪個大案子的關鍵人物?
負責任的好官,對任內職責當然不會推諉,但底下人麼,事關自己業績,未來一段時間清閒還是繁忙,一般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何況這個屍體,仵作也驗了,看起來就像是自殺,話都撂出去了,再改豈不失了威信?
曲才英當然不願意被打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