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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叔二嬸去的是人家地盤,我聽爹和你說的,黎正仁還是念過幾本書,那說起來避重就輕,顛倒黑白,一張口能把二叔二嬸說的一處不是,黎正仁是不是收留了黎光宗,給黎光宗教手藝對不對?”
黎週週點頭。
“鎮上店裏的夥計,要不就是有門路,要麼就是能喫苦捱得訓,當學徒不要錢費心費力才能學一門手藝。黎光宗在黎三家做活,黎正仁說起來也能講得通,訓光宗性子,而且人家是不是也給光宗教了?”
黎週週點頭,三四個月學了十個數。
“你瞧,收留了光宗,給光宗喫喝,還教手藝,還應承以後給光宗某差事,是光宗自己受不了苦,又不機靈才捱打跑了。”
“最關鍵是光宗偷了錢。”
“不是,那二嬸還給便宜了百文呢。”黎週週說。
顧兆說:“二嬸說便宜了百文,那是她主動便宜的,她有求於人。可黎光宗偷錢,黎三要是報官,官府受理輕則黎光宗杖罰。”
“府縣是人家地盤,二叔二嬸連哪處喫飯便宜都不知道,黎三在府縣生活這麼多年,做的又是酒樓管賬的,小關係應該是有,就算不用小關係,拿要告黎光宗都能嚇唬二叔二嬸,沒準二嬸還要再給錢。”
“這還沒提黎老太和老頭,雖說是分了家,兩老口站出來指着二叔二嬸罵不孝,每年給爹孃送糧還要收錢,可說的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