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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我下午放學後想和同學去書齋看看書,可不可以呀?”
這日喫過早飯,顧兆照例短打脫了換校服。黎週週給相公繫好帽子,嘴上說:“相公想去便去,我之前路過書齋,離家裏也近,等會。”
說完從櫃子裏掏出了荷包,從裏拿了一兩銀子遞給相公。
之前相公拿回來的四兩銀子全交給他保管了。黎週週本來想讓相公自己拿着,平日裏買書買紙也方便,可以買點好的了,誰知道相公說:“誒呀我丟三落四的,萬一掉了呢,老婆你給我管着,以後每天給我零花錢就好。”
之後幾天,黎週週每天給相公十文錢零花錢。最初是給二十文的,相公說早上在家裏喫,中午學校管飯,一天花不了幾個錢,不用那般多,黎週週便減了一半,定了十文錢。
可現在相公下午要去看書,去書齋要是買個書那就貴了。
“不用給我銀子,鄭輝買,我跟過去看看,要是有想買的了,過兩天訂了後我自己手抄。”顧兆說。
書齋這個規矩,顧兆還是聽鄭輝說的。這也是書店老闆跟對書院學生的優惠,凡是在書齋裏的書,印刷本是最貴的,其次是別的書生手抄本,五折的樣子,還有一中就是可以押了錢,將書拿回去自己手抄,前提是不能損壞印刷本書籍,有污點、折損。
最後一中原價三折左右。不過其實加上自己的紙墨,四折左右。
大多數貧寒一些的書生都是選擇手抄本,省時間,顧兆覺得後者好,抄書也能先順一遍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