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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他只有鬱學義這唯一一個牀伴,HIV是誰傳染給他的這個問題, 簡直就跟禿子頭頂的蝨子一樣,根本毫無疑問了。
當時悲憤交集的趙攜,到分手不到一週的前男友租住的公寓裏求個說法。
鬱學義承認了確實是自己將病傳染給了趙攜,而且回老家結婚之類的說法,也不過是他不想對被害慘的年輕男友負責而已。
激憤之下,趙攜和鬱學義扭打在一起,他用菸灰缸砸昏了對方,然後又用插板的電線將人勒死。
殺了人之後,趙攜原本想過要去自首。
但他當初爲了和鬱學義在一起,跟性情古板的父母出櫃之後,被趕出了家門,已經再也沒有可以回去的地方了。
現在又因爲鬱學義而染上了HIV,本來就不剩多少年可活,如果自首的話,他僅餘的人生,怕是全都要孤獨而可恥地耗在監獄裏面,到死也不能再見到外頭的陽光了……
在強烈的悲憤與不甘之中,他決定絕對不能自首,而且要隱瞞自己殺了人的事實。
於是他根據看美劇學到的那點兒反偵查知識,剝掉死者的衣物,又割壞了他的臉,再砍掉他的十根手指,然後將屍體埋在了距離老家舊宅不遠的一片溼地裏,又以死者表弟的名義,向鬱學義的房東退了租。
“你爲什麼要砍掉鬱學義的十根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