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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至今記得一雙蒼老的手將我抱在懷中,沙啞的聲音中卻帶着並非遲暮的活力。那是我對我孃的記憶,也是我這輩子最初的記憶。
我也記得嬰兒時期我爹託着我給我講入門劍訣,雖然當時我一句話都沒聽懂,絕望地以爲需要重頭學一門外語,但每一個字的讀音我都記得,我爹的每一個抑揚頓挫,對每一句的註解,我也都記得。
我還記得同樣是在嬰兒時期,在我還看不清東西的時候,有一天我哥抱了只毛絨絨的動物跟我玩,一年之後,我僅憑毛感就把那隻動物從它的同類中抓了出來。
依然是在嬰兒時期,我姐連續一週每天拿三五十盒胭脂地坐在我牀邊,一盒一盒給我講解這些胭脂是什麼制的、有什麼含義、在什麼場合該用哪種……託她的福,我現在都能僅憑嗅覺給姑娘們挑胭脂。
也是在我這輩子記憶力如此之好後,我才發現爲什麼曾經會有人用‘過目不忘’來形容聰明人。以前我覺得記憶和聰明是兩回事,但現在發現,世間本沒多少創新的餘地,太陽底下也確實沒啥新鮮事兒。
當一個人記得足夠多,又能恰當地提取出記憶用在該用的地方,在旁人看來,這個人就聰明得世所罕見了。
我雖然還做不到次次都恰當地使用記憶,有時面對事情時因爲相關記憶太多難以選擇——我有輕微的選擇障礙症——還導致外在看來反應遲鈍,不過起碼別人想蒙我也是很難的,我可是有着兩輩子、兩個截然不同世界的記憶。
上輩子有種說法,人一輩子經歷過的所有事情,哪怕是夏天隨便拿本書扇風,眼角餘光順便掃過的紙頁縫隙間的文字,其實在大腦中都一生留存。所謂的忘記不過是不知道怎麼從大腦中提取出記憶罷了。
上輩子我就相信這種說法,這輩子驗證了我的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