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二郎被收 (第1/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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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被周夫子退學的事後,林立文再度被全家圍攻。家裏面的人一個接一個的,都使出渾身的解數,想要勸說他打消開荒的念頭。
林大姑還說道:“你要怕沒面子,那讓大姑幫你上錢家去說。大姑不怕沒面子……”
甚至林家所有人都認爲,林立文說要去開荒,是一時之間的意氣用事。
林立文也不說話了,在這種情況下,他根本沒法解釋。難不成他能跟林家人說,自己一個從沒有下過地的人有多麼多麼的會種地?
這話說出去,誰信啊!
只是林立文忍不住在心裏暗暗痛惜,那麼多的荒地,頭五年還是免費的。即便後面要交賦稅,但朝廷現有的稅律是,“耕三十畝,夫收租三斛,棉三斤。”
石和斛都是古代的計量單位,一斛等於一石。當然,在每個朝代的石的具體數量都有差異。林立文算過,在現如今的朝代裏,一石約等於他在現代所熟悉的九十二斤。至於斤,現在的半斤是八兩,一斤又等於十六兩。
換算過來就是男子種植三十畝耕地,一年才收你276斤的糧食,不到五斤的棉花!這對林立文來講,就跟白給他地種一樣的!
林立文甚至還想好了,一開始開荒數量少些。等第一年種出點成效後,再想辦法多開荒。自己種不來,可以請人種。這年頭百姓勞動力便宜,肯給糧食不愁沒人來。再之後,等種出一定的規模,都用不着他主動去宣揚,官府那邊自然會注意到。
到那時候,官府派人過來一查看,再往上面一申報,完全是一條不亞於科舉功名的青雲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