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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望舒想,還不如她哥當炊事員工資高呢,她哥九十多呢………
陸殿卿:“你知道,我們家族比較大,我們家叔伯都是分開住,目前我爺爺住在東交民巷,我結婚的話,我父親肯定不願和我一起住,他應該會回到外交部大院。”
林望舒只有點頭的份,她知道東交民巷是以前的使館區,陸家老爺子一直住在那裏,不過具體怎麼回事就不清楚了。
陸殿卿繼續道:“新街口的房子本來就是當初留給我結婚用的,所以我們以後可以住在那裏,以前我們家很多產業,經過這些年,所剩無幾,不過還是有些資產能拿到租金的。”
林望舒有些意外:“這麼多年過去,你們家竟然還是資本家。”
陸殿卿瞥了她一眼:“你可以不用這三個字來形容,我們都是合理合法的,符合國家政策的。”
林望舒:“哦……”
陸殿卿解釋道:“解放前我曾祖父開辦煤礦公司,各地置產佈局,前些年那些房子被收回了,現在落實私房政策,充公的私房還是有一部分還回來了,也有租金了。”
其實這些房子的情況非常複雜,各地城市處理方式又不一樣,比如房管部門的“代經租”,名義上還是他們家的,但是管理權卻是房管部門,以後怕是也回不來了,他們只是能拿租金而已,但也有一些私房,現在的政策是“帶戶返還”政策,房子產權回來,房主與佔了房屋的租戶訂立租賃契約,租金由政府來規定,現在這個叫做標準租。
這種代經租和標準組,他們家都能拿到一些租金,並不多,但各地加起來總是有一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