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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學延身爲唯一的“劫匪同夥”被捕,雖然沒有金鋪店員指證他打劫,因爲他的身高,比當時所有搶劫的劫匪都高。
有他指紋的那把賊槍,同樣沒有子彈打傷打死任何一人,前槍支擁有者只是放了幾次空槍。
但林林總總,趙學延依舊被判了五年。
可,他送進荔枝角住了一晚就越獄!
這也太扯淡了,這是把港島警方和監獄體系的臉,都在翻來覆去啪啪啪,所以,今天的港島,沿途查車的差佬,查旅館酒店的,到處都是,還有不少警隊人士,去找洪興、東星、和聯勝等各大社團的話事人,想要把趙學延挖出來。
全港警察,不可能只盯着他一個人,但你說全港警隊有一小半,都知道了他這號人,看過他的資料信息,並不誇張。
遇到可疑的就查身份證,操作要比前幾天更頻繁的多。
在青年警察話語下,趙學延笑着開口,“好的,我現在先拿身份證,再取下帽子和墨鏡讓你們查。”
他笑的很溫和,表情也是配合姿態,看的青年軍裝鬆了一口氣時,趙學延才果斷翻臉,一手彎勾住青年警察的脖子,把他卡在自己身前,另一手則拉出對方的點三八,舉起來打開保險,對着中年道,“放下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