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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國正文卷第二百一十三章居延之海從古至今都是一樣,所有人都喜歡腰纏萬貫且出手豪爽的親戚。
李鄴給三個舅父家的女兒各買了一套價值近兩千貫的珠寶首飾,雖然大家都怪他亂花錢,但對這個外甥的喜愛卻是發自內心。
以至於老太太李氏心中產生了某種中老年婦女特有的想法,能不能親上加親?話說表妹嫁給表兄好像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只是孩子年紀還小,過幾年再說,這個念頭便在老太太悄然落了根。
………。。
書房裏,裴方提出了自己的方案,利用李鄴手中的天子金牌調兵出征,然後自己再以救援天子使者的名義出兵居延海。
這樣就屬於緊急救援事件,安思順就不能把未得節度使批准而擅自出兵的帽子扣在自己頭上。
裴方也不是沒有權力出兵,比如剿滅馬匪、鎮壓牧民叛亂、抵禦吐蕃小規模偷襲等等情況,只要不跨地界,軍隊人數不超過三千,裴方就能自主出兵,不需要節度使批准。
如果出兵人數超過三千,或者跨界出兵,那麼就必須稟報節度府,得到節度使的批准後才能出兵。
但也有特例,如果發生緊急情況,也可以先出兵再稟報,裴方就利用了這個特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