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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用什麼兵器,怎麼殺死對方,捕手傷亡情況等等細節皆一概不提。
“請問鄒縣丞,這些捕快可在?“
鄒縣丞搖搖頭,“大部分都走了,殺死了本縣人,難以在本縣呆下去,都各自去他鄉謀生了。”
謀生不可能,暫時出去避禍倒是真的,李鄴忽然想起華陰縣的常縣令提到幾名知情者,恐怕就是躲到華陰縣的捕快。
“那死者都埋葬在哪裏?”
鄒縣丞還是搖搖頭,“屍體都是各自領回家中,縣衙不問埋葬情況。”
這話是對的,縣衙肯定不會管農民的安葬情況,更不能集中起來埋葬,但李鄴又發現一個新問題,卷宗之中竟然沒有傷亡者清單。
李鄴眉頭一皺問道:“請問鄒縣丞,傷亡者名單在哪裏?”
“這個要問李縣令了,應該有一份清冊,但我接手這個卷宗時,就沒看到這份清冊,不過有一份錢糧補助清單,不知能不能替代?”
鄒縣丞取出兩頁紙,上面有密密麻麻的名字,旁邊是補助的錢糧,名字上還有領錢糧手印,一份是死者,一份是傷者,但無一例外,都沒有居住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