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國朝三百載,這還是頭一回! (第1/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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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會試,每三年舉行一次,會分三場進行考試。
第一場,爲二月初九,試四書義三道,經義四道。
第二場,爲二月十二,試論一道,判語五條,詔、誥、表內選答一道。
第三場,爲二月十五,試經史策五道。
大明二百餘年,科舉的潛規則也漸漸多了起來。
明初取試不分南北,而在洪熙元年時定下了南北份額,錄取總數的百分之六十爲南人,百分之四十爲北人。
錄取人數最初並沒有定額,凡鄉試錄取的舉人皆可參加,至成化十一年後,逐漸有了取士三百的慣例。
宣德、正統間曾分南、北、中三卷,數額亦時有變動。
院試被選中者,第一名稱會元,其餘人爲貢士。
這些人還需參與後面的殿試決出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