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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踏征程(30)
京城又出一件懸案。
警察直隸總署說那案子發在距京城還有半日路程的地方,不歸他們管。
那邊呢,不敢說不歸他們管,但就是叫苦:咱沒能耐管。手底下就這幾個混飯喫的傢伙,查這中案子,我查的清嗎?
然後總署署長就接到最上面的電話:“……怎麼搞的?警察署本就有巡防捕盜之責,如此大案,搪塞推責,向保光啊向保光,你就說你能不能幹?”
向保光舉着電話,制服的領口解開了釦子,光禿禿的大腦袋他不停的用手撓着,話到了這份上了,他知道,再不應承就得完蛋。於是,站端正,語氣鏗鏘有力,“您放心,卑職這就親自督辦此案,儘快給您結論。”
那邊哐的一聲把電話給撂了。
向保光拿着電話聽了半晌,好似真的確保那邊掛了電話,這才輕輕的把電話放回去。一放回去,他抬腳就把椅子給踹倒了:“孃的!倒黴事怎麼攤到老子身上了。”
插着腰在辦公室來回的徘徊,好半晌才又拿起電話,撥了兩下,這纔對着話筒道:“……給我接營務處……”
警署分三大處,分別爲文案處、營務處、發審處。這三大處之下才又細分,什麼巡警呀,幫辦呀,細則多了,多達十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