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事參軍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檢方首先傳召證人,第一個,就是發現屍體的證人杜來福,金城酒店的經理,也是死者李二姨太的表弟。
是他引領李明軒進的李二姨太的房間,並且發現李明軒匆匆離開。
也是他在凌晨五點發現的屍體,隨後報警。
在劉翰眀盤問,引導他說出事發經過的時候,陸銘只是靜靜聆聽。
輪到他盤詰證人時,他僅僅提出了兩個問題,一個是,杜來福確定是凌晨5點第一個發現屍體;第二個問題,當時有沒有別人和他一起發現屍體。
第二個檢方證人,是法醫劉匡,在劉翰眀引導下,闡述死者的死因,顱骨被鈍器重擊骨折,硬腦外傷血腫引起腦組織嚴重受壓併發腦疝而死亡,根據傷口形狀以及對現場多個鈍器的檢測,確定現場發現的鐵製飛鷹鵰塑就是兇器。
陸銘也僅僅問了一個問題,就是兇器上有沒有發現任何人的指紋。
劉匡回答,沒有。
第三個證人,是逮捕李明軒的警方代表,講述了逮捕李明軒的經過,以及從李明軒處,搜出的幾件珍貴物品,其中有兩樣,是死者李二太太珍藏多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