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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大開墾”的開啓,並不是那麼平和的,陸銘自不會在庭上提到這一點。
“在大開墾時代,田地只要被人耕種滿一年,原本的主人又沒有發現,沒有在這一年內提出異議,該土地就歸屬開墾者所有。”
“這也是爲了避免無謂的浪費,將荒蕪的田地,都變成可以創造價值和資源的土地。”
“推恩令的法律精神,也延伸到現在,比如根據博聯特土地法案,如果有房子空置,有人住進去,十年內,房子的主人並沒有來收租,住客登報尋找過原主人,也一直繳納相關費用,那麼,十年後,該房子就歸屬住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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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爲了避免社會資源的浪費。”
“我認爲,這種法律精神,如果用一個名稱來界定,可以叫做逆權侵佔原則!”
“現今,珍珠島的歸屬,就屬於逆權侵佔的範圍!”
“五百多年前,因爲查理斯公爵的賜予書,該海島可以認爲有了所有權上的爭議。”
“但是,這許多年來,那些擁有賜予書的主人及其後代的繼承人,都再未對該海島提出所有權的要求,除了現今,我的當事人桂綾花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