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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韓渝經所長同意劃分好各功能區,把設備、零配件、常用工具和各種資料往躉船上搬的時候,水上治安科的餘科長乘坐一輛裝滿辦公桌椅、木牀、文件櫃的卡車來了。
車一直開到碼頭,看樣子也打算裝船。
他推開車門跳出副駕駛抬頭問:“鹹魚,你們徐所呢。”
所長有過交代,對餘科長要尊重,韓渝急忙立正敬禮:“報告餘局,徐所陪檢察院和法院的領導在白龍港看公捕公判大會的場地。”
餘向前好奇地問:“要開什麼公捕公判大會?”
“就是公判那些倒賣船票的黃牛,聽說濱江港公安局和長航東海分局的領導到時候都會來。公判大會開完之後,要舉行公捕大會和追回的自行車發還儀式,就是我們李指跟四廠派出所一起查的那個案子。
要公捕的那幾個偷自行車的嫌疑人都是外地的,失主都是東海人。失主到時候坐客輪過來,參加完發還儀式,領到被偷的自行車,在白龍港旅社住一晚,第二天一早再坐客輪迴去東海。”
又是公判又是公捕的,還要舉行發還儀式,這動靜夠大的。
不過話又說回來,動靜不大那就不是徐三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