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心若頑石(上) (第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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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譚雨夜。哥譚的雨總是細膩又綿長,帶着蝕骨銷魂的冰冷,雨線在燈光的照耀下像一張灰濛濛的網,當接近地面時,每一滴雨落在地上都會濺起微小的水花。
引擎聲從黑暗小巷的盡頭響起,伴隨着輕微的水聲,輪胎壓過不平整路面時發出的細微響動越來越近,當晃眼的車燈出現在警察局的後門時,戈登知道,自己要有麻煩了。
一輛加長的豪車停在了戈登面前,他看到車窗玻璃中步槍槍管的反光,後視鏡裏一個人對着他點了點頭,誰也沒有說話,整個過程如同哥譚的夜晚一樣安靜。
戈登深吸一口氣,他伸手摸了摸腰上的手槍,儘管那手槍剛剛換了新的配件,可也絲毫不能帶給他任何安全感,在這座城市裏,警察並不能靠他們的槍獲得任何執法權,甚至連自保都做不到。
一個穿着黑西裝的男人走了下來,爲戈登打開車門,戈登看了一眼自己的手錶,現在是晚上9:12,他又要錯過和芭芭拉一起的晚餐了。
最終,戈登還是走上了車,車輛啓動的時候,他看向窗外,商店招牌的霓虹在視野內一閃而過,留下紅藍交界的光輝痕跡,雨滴打在車窗的玻璃上,把這些光芒模糊一片看不清的光暈。
戈登說:“我要見的人是誰?”
“等你見到了就知道了。”坐在副駕駛上的人回答他。
在開到有些崎嶇的路上時,車輛有些搖晃,車燈照在不同的建築物上不停的閃爍,很快就拐進了一條戈登沒有來過的巷子裏,他知道這裏應該是在東區,而且是在東區最危險的邊緣地帶。
他下車,黑西裝領着他走到一所公館的門口,大門前站着兩個人,手裏都拿着槍,其中一個人走上來,戈登把雙手交疊放在額前,那個人拿走了他腰上的槍,上下搜查了一下他的身上,確定沒有任何武器之後,戈登跟着帶路的人走了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