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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是李國良的班,秦良玉知道自己今天無法寫東西,而且腳上的腳鐐還沒有被取下來,稍微一動便會發出聲響驚動了外面的幹警或室內的其他人,所以她決定等腳鐐被取下後再行動。
帶進紙筆的事,秦良玉只告訴了孫翊爾,本來她並不打算讓任何人知道,但是她需要有人配合藏匿起來。
爲了便於攜帶,她只管馬依風拿了十張紙,與筆一起捲起來藏在了內褲裏。
往回走的路上,雖然有些不適,但因爲她戴着腳鐐,走路的姿態本就不自然,所以並沒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回到監室後,她直接便去了廁所,藉口讓孫翊爾給她送衛生紙的當口,將紙筆塞進衛生紙裏藏了起來。
夜裏後半夜的崗依然是李國良當值,就在他與林妮行雲雨之時,兩天沒露面的王偉來了。
當看到秦良玉腳上的腳鐐時,王偉第一反應就是秦良玉的案件判下來了。
“秦將軍,你怎麼被戴上腳鐐了?案子判下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