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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論哥哥的敗家
十一歲之前, 邵君凌手上是沒有拿過錢的, 但沒拿過錢不代表他對錢沒概念。
父母死後, 邵君凌曾在老家流浪過幾個月,他捱過餓、受過凍、翻過垃圾桶,也偷過東西。
從那時候起, 他就知道,所有喫的、穿的、用的都要用錢去換。
後來,一個好心的穿警服的叔叔把他帶去海城, 送他去了靜學福利院。
在福利院裏, 孩子們能得到喫穿以及教育方面的基本保障,如果運氣好的話, 也可能被外面來的大人收養。
那幾年,邵君凌從與他人的接觸中得知了什麼東西是貴的, 什麼東西是便宜的,哪些人看起來像有錢人, 哪些人是普通人。
被收養肯定是好的,因爲一旦被收養,就意味着能獲得更多的資源, 就算那些大人可能有別的孩子, 競爭也會比在福利院少很多。而被有錢人收養,那絕對是中大獎般的福氣,等於草雞變鳳凰,鯉魚躍龍門,從此改變命運。
閱人無數的福利院小孩們有着比普通小孩更敏銳的洞察力, 所以,當一個西裝革履的叔叔出現在福利院時,邵君凌都快被其他人羨慕嫉妒恨的眼光射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