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隻青蛙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林漢和漢娜殺人,都是爲了目的和“需要”而殺人,而李華梅殺人,則是爲了她所堅持的“自己的正義”而殺人。在李華梅看來,如果她的目標違背了她的“正義”,有殺的必要,那就殺吧,只要能力許可,能殺一百個,她絕不會只殺九十九個。
從八點時起,漢陽城內有組織的抵抗就已經消亡,餘下的時間只是掃蕩殘敵。佔領了漢陽之後,紅軍趁勝掃蕩漢口。漢口攻佔比漢陽更順利,先前的飛機轟炸直接炸垮了守軍,紅軍過去時幾乎沒有遇上象樣的抵抗就輕鬆奪取全城。
紅軍攻戰漢陽時,守衛漢陽兩個團的守軍死了不過一百五十人,傷不過二百人就投降了——李華梅一個人就打死了超過五分之一的敵人。她的十三毫米反坦克狙擊步槍下,只要被打中身體軀幹,就不可能有傷者。
李華梅的人格是吸收了林漢“正義”生成的,只是這個正義卻是最“純粹”的正義。
因爲純粹,所以在戰場上,李華梅是不折不扣的屠夫,殺人時不會有任何的感情波動。
從教堂頂上下來時,她對不停地在胸口劃十字的神甫道:
“我不喜歡殺人。”
“但是任何會傷害這個國家的存在,就算是上帝我也會殺給你看。”
這就是李華梅的“正義”,屬於她自己的“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