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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友廉自打攀上洪縣令後,就利用洪縣令的關係販賣服徭役的男丁。洪縣令致仕回鄉後,繼任的是嚴縣令、朱縣令,在這三位縣令任職期間,鄒友廉一共販賣了七百八十五名成年男丁。
所有的男丁皆是通過高仝之手,賣到礦上。礦上給的價錢高,每個男丁最高能賣到十兩銀子,這就是七千八百多兩。
高仝拿走六成後,鄒友廉還能分到三千兩銀子。
許縣令把罪證一一擺上,讓於師爺當堂念出。可鄒友廉嘴硬得很,是一字不說。他的兒孫皆已死絕,只剩下他一條爛命,沒必要爲了別人升官而招供。
明少卿也不需要鄒友廉說話,早在府城的時候,他就讓自己手底下的人給水匪寨子的幾個當家用刑。
大理寺的刑罰跟軍中的刑罰差不多,甚至更加陰狠,水匪寨子裏的幾個當家扛不住,把這些年來他們跟鄒友廉合夥販賣服徭役男丁的事兒全都說了,按了手印的供詞就放在許縣令的桌案上。
“此案罪證確鑿,爲顯刑律之威嚴,匡世間之大道,當從重判罰!”許縣令唸了一通言簡意賅的文書,總之光是賣男丁這事兒,鄒友廉就得千刀萬剮。
不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