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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他也沒忘記偷走那些獸神雕像,金角巨獸分身可是非常適合修煉獸神之道的。
他自己融合了3顆“血洛晶”,然後金角巨獸和淵族人分身各融合了98顆“血洛晶”,實在是到了他目前的極限了。
剩下的“血洛晶”,他把其中10萬顆賣給了虛擬宇宙公司,每一顆收購價都是600積分,又讓他大賺了一筆,整整6000萬積分。
他自己只留了800多顆,等日後修爲和意志力提升後還能繼續融合。
郭凌峯始終有個理念,那就是東西再好留着也沒大用,不如賣掉換錢,有了錢還能買不到好東西提升實力?
羅峯在原著裏倒是一直沒賣掉“血洛晶”,可是直到後面他成爲了超級強者,他那9000多顆“血洛晶”又起到什麼作用了?
就像打“鬥地主”時手握王炸,結果到最後贏了都沒炸出去,這種感覺何等憋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