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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不想死,但是沒辦法,脾氣暴,看到會讓自己憤怒的齷齪不公就會超能狂怒,氣性上頭就什麼都忘了,殺鬼又殺人。聶爸爸當他是悍匪,周祿興自己其實也認這個身份,古代悍匪殺的人都未必有他多,很多倒黴蛋還要在他手裏連死兩回。他不想改性格,也改不了這個性格,更不想死,比全都想要的楊不離還過分。
所以只能贏下去,一直,一直的贏下去。
唯有永不間斷的勝利,才能讓他支配自己的人生。
他晃晃腦袋,晃跑這些傷春悲秋,伸出手去大力揉搓克春普的腦袋,好運氣誰都喜歡,尤其是海豹的腦袋很圓潤,一看就很好盤。周祿興不是個迷信的人,他捏死一隻鬼比喫個糖豆還簡單,這種情況下怎麼可能迷信的起來,不過每次盤完克春普出海都能遇到大個的獵物,“運氣”換個說法就是“概率”,能被解構併合理利用的話就不是迷信,是科學。現今時代,捉妖驅鬼也要講究科學,至少周先生是這麼覺得的,邊個有意見可以來試試到底是自己的頭和錕斤拷到底哪個更鐵。
“咦唔唔咦……周祿興?”
克春普被生生搓醒,睜開黑色的大眼睛看向橙色幽靈。她剛知道周祿興找了一羣虎鯨線人的時候大驚失色,還被周祿興嘲笑說妖怪竟然怕動物,她覺得周祿興自己是老虎,和虎鯨當然有共同語言,但她只是個沒有戰鬥力的無辜小海豹,這怎麼能比嘛!
不過後來發現周祿興沒扛頭虎鯨回來,慢慢地也就習慣了。突然從海里竄出來咬住獵物就走的虎鯨簡直是海豹噩夢,叼下去就是十死無生,她小時候不聽話媽媽除了用強.奸小海豹的肥膩中年海豹威脅她之外就是虎鯨,不過現在想想……被虎鯨喫掉可能比被中年肥豹奸.殺更好一點吧?
不對,想什麼呢!肯定活着最好啊!
“對,海妖做飯去了,一會就好,我來補充歐氣順便叫你起牀,被爐裏睡覺,也不怕把你毛皮烤乾了。”
克春普聞言有點小感動:“你還關心我的毛皮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