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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曳真的是超想翻白眼,或者拿錘子把這個胡茬遍佈的警察給錘死了。
“我要申請法律援助,在律師到來之前,我已經沒辦法再給警方任何詢問結果了,因爲我現在覺得很難受。”
她知道這些警察想熬鷹,通過疲憊審訊來攻破她,她不能受這份苦,因爲這具身體搞不好真的有精神病,萬一被刺激併發,她自己的思維反而會被影響。
姜曳都這樣了,警察也沒辦法繼續審問,畢竟怕人病發,死在警局裏。
姜曳等了一段時間,再度化驗的結果出來了,這具身體的DNA的確跟林小婉體內留下的J液DNA相匹配,而且她也知道兩人並不是親兄妹關係,還有其他的一些案情細節,這是她作爲嫌疑人可以要求知道的。
“從我們的調查中得知你是被林三平夫妻收養的孩子,當年他們年紀大了,一直沒有孩子,剛好那時林家的一個遠房親戚的朋友家中有孩子沒人想要,就把你收養了過去,沒想到兩年後懷了一個,就是林小婉,後來他們發現你有精神病,就把你鎖在了樓上,態度也不怎麼好,都不讓你下樓,你是不是因此懷恨在心,爲了報復就姦殺了林小婉並殺了他們倆夫妻?!”
其實這種邏輯是通的,這些警察只是無能,還不算故意栽贓嫁禍,主要是J液這個太硬性了,姜曳又失去了記憶,無法做出有效判斷,思考了下,確定審訊監控在錄製,而趕到的援助律師也在場後,才說道:“按照你們說的,林小婉死於我遇襲那一天,八天後她的屍體被發現,但我爸媽不見了。”
“第一,你們也說我一直被關在家裏,家裏是否有找到鎖鏈之類的東西,你們看我的手腕,這裏並沒有鐐銬痕,我的身體雖然不算強壯,但也沒有行動問題,而我爸媽年紀大了,包子店那麼忙,怎麼可能天天盯着我,不讓我出門?這說明我以前一直待在家裏,大概率是我自願的,而非你們以爲被我爸媽鎖在樓上虐待,這就排除了我的報復可能。”
“第二,按你們的說法,說我一直在家,跟家人一起,那麼假如確定我確實是被人襲擊謀殺,就是陳三包跟他的同夥,那麼他們當時也很可能在現場,犯案的概率跟動機比我高的多因爲那個陳三包缺錢不是嗎?還有我家的財產去哪裏了?我失去了記憶,但你們警方應該能找到吧,那麼,找到了嗎?如果認爲是我藏起來的,我這麼一個常年不外出、待在家裏的人,社交也很閉塞,能把錢藏在哪裏?而且當天我就在山裏遇襲了,哪怕是我搶走了錢,那我遇襲後,錢呢?如果錢不見了,說明我所說的除我跟陳三包之外的第三個人是真實存在的,他拿走了錢,這也能證明嫌疑犯不止我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