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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莎無疑就是個自帶光芒的人物,別說酒吧這種場合,就是走在大街上,回頭率都太高。
未到深夜狂歡,酒吧內還是亮如白晝。
到吧檯,金莎叫了兩杯雞尾酒,抿了一口:“酒不錯,嚐嚐!”
周青忽略那些刺人的目光,安然落座。
駐場歌手這時候彈起了吉他,開始唱歌。
是一首T國目前最流行的搖滾,唱功極好,猶如CD。
金莎胳膊墊在了吧檯上:“青子,看出跟咱們本地的酒吧有什麼不同嗎?”
“各有優勢吧,什麼都好,就少了點親切感。”
雖然不想承認,但確實,這裏不管酒水的正宗性還是歌手跟客人的素質,比國內的場合要上一個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