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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室裏其他人從頭至尾都很莫名其妙,不知道逮捕令是什麼意思,更不知道洛克在笑什麼,但是倫薩警察想從特戰部帶走人,那是不可能的。且不說洛克和拜恩是立了戰功剛剛回來,慶功宴和表彰大會還沒開呢,倫薩警察局就敢來踩他們的臉?!把特戰部當什麼了?
圍觀的特戰部人員不知不覺地都站到了洛克身前,把倫薩警察堵在了門口。
拜恩看了一眼逮捕令立刻就明白了洛克的意思,他們剛剛回到倫薩,而且是直接回的特戰部,誰的消息能這麼快?行動能這麼快?從報警到出逮捕令在幾個小時內完成?除了蘭家沒有別人了。
而且蘭家的目的很容易猜,爲了把蘭引出來。
但這樣也變相地說明蘭和範洛伊失蹤的非常徹底,就連蘭家都找不到人。
“洛克還在接受內部調查。你們得排隊。”拜恩走上前把逮捕令遞還給警察,“麻煩先向特戰部提交案件簡述和調查申請。我們會盡快處理。”他跟洛克打架是一回事,讓警察帶走帶走暴風組的人,是另外一回事,特戰部的臉不要了嗎?
特戰部的優先級遠遠高於一般公訴案件,倫薩警察無話可說,而且他們來出任務本來就是不情不願,要不是“上頭”有命令,沒事他們幹嘛跟特戰部鬧矛盾?真是鹽喫多了太閒。
特戰部的人態度強硬,倫薩警察心裏有數,來了就走,沒有任何要跟特戰部對着幹的意思。但警察廳在蘭家的施壓下隔天就帶着各種文件和申請又來了,之後特戰部徵詢了洛克的個人意見後,特戰部和警察廳達成協議,讓軍方在特戰部隊洛克進行調查審訊。
洛克沒想到他一回來就會“官司”纏身,更離譜的是連新聞媒體都參與進來,頭條發佈筆鋒直指特戰部包庇暴力犯,縱容軍方人員犯罪,藐視司法公正。洛克突然成了“罪無可赦”的罪犯,甚至連累整個特戰部被輿論罵的狗血淋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