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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回邵寬城沒有還手,他雖然瘦,但個子在那兒,人高力不虧,以萬教授的將老之軀,難以撼動。再加上邵寬城的母親擠上來護着兒子拉偏架,所以場面上邵寬城並未喫虧,反倒把萬教授累得氣喘噓噓。警察上來把二人分開,一面勸雙方稍安勿躁,都剋制一下,冷靜冷靜,一面批評邵寬城行事莽撞,太不懂事:“小夥子你怎麼這麼辦事呀,你是她鄰居也好,還是你說的男朋友也好,你不經過人家家長同意就把人偷偷帶走,這太不合適啦!而且你是從醫院把她帶走的,你知道她身體狀況允許嗎,病人出了問題你負的了責嗎?”
派出所民警比邵寬城年紀大很多,警銜也比他高几級,邵寬城只解釋了一句:“醫生說她就是身體虛弱,就是需要好好休養……”沒再過多犟嘴。但邵寬城的母親聲援兒子:“要休養當然是回家來休養啦,她從小就住在這裏,什麼都習慣啦,她愛喫什麼不愛喫什麼我們都知道的!”
這時萬教授已經不屑於再與邵家人爭吵,他上去動手想要攙扶女兒起來,女兒剛剛睡着就被他們吵醒了,表情先是驚惶,後是煩躁。父親上來拉她,邵寬城上來阻攔,這回邵寬城用了暗力,萬教授立即被他的雙臂隔離在一米之外,近身不得。派出所的兩個警察擔心雙方肢體衝突,矛盾激化,不好收拾,遂上前連拉帶勸,把雙方都勸出了紅雨的小屋,勸到邵家的客廳談判協商。
萬教授是在那天清晨四點多鐘離開邵家小院的。他已身心疲憊。和邵家的談判沒有結果,雙方都堅持自己的主張。邵家母子認爲,趙紅雨原來一直身體健康,很少生病,但去了萬家之後,卻幾次食物中毒,一病再病。現在病人急需休養,所以應當在她從小最熟悉的“家”裏,恢復身體,休養生息。何況萬教授的妻子又剛剛出了事,萬教授年齡大,工作忙,也難以自己照顧好病人,保姆也靠不住,所以病人不應該去他那裏。在爭論中唯有邵寬城的父親比較溫和,看問題能夠一分爲二,兩面的道理都說。但在談判期間邵寬城父親主要是在紅雨的小屋裏照看紅雨,而且萬教授也看得出來,他左右不了老婆兒子。在離開邵家之前民警本來打算再去小屋徵求一下趙紅雨的意見——是願意留在這裏還是願意跟父親回醫院去,還是願意回父親家去——但趙紅雨已經睡了,民警便沒有再次把她喚醒。畢竟,她是病人;畢竟,她已經跟着折騰了將近一宿,應該好好休息。
離開邵家,在汽車裏,民警向憤憤不平的萬教授表示:對於這種親友糾紛,公安執法機關不便採取強制措施進行處理,還是待你女兒醒來以後,聽聽她本人意見。她是成年人了,雖然病了,但仍有行爲責任能力,所以必須尊重她自己的決定。除非有證據顯示你女兒的決定是受到他人脅迫而做出的,否則警方不能介入。
或者——民警又說了另一個處理方式——你也可以以病人父親的身份,去人民法院起訴邵寬城,由法院進行調解或判決,你畢竟是你女兒唯一的親人,你可以申請主張自己的權利。
萬教授低頭聽着,一言不發,臉色難看得不行。
萬教授並沒有去法院,甚至也沒有聯繫自己熟悉的律師,也沒有等待女兒醒來再去找她“徵求意見”。他在這一天的早上八點來鍾,直接去了西京市公安局的辦公大樓。他在辦公樓的傳達室裏,大聲要求局領導撥冗接待“人民來訪”。值班人員當然能認出萬教授來,萬教授是電視名人,是學術明星!於是馬上有一位“局領導”——據自我介紹是局政治部的主任——出面接待。在接待室裏,萬教授憤怒地投訴了公安局刑偵總隊的民警邵寬城偷走他女兒,干預破壞他家庭關係的“違法行爲”——一個人民警察不經過病人父親的允許,深更半夜把病人從醫院強行帶走,而且扣在自己家裏拒不送還,這是什麼行爲?算不算劫持或者非法拘禁?你們“組織上應當嚴加訓誡,嚴加管束。否則,我將採取進一步的法律手段,包括向省政府直接反映申訴!”
政治部主任耐心聽取了萬教授的投訴,表態一定重視此事,儘快查清事實,依照相關法規和紀律,嚴肅處理,絕不姑息,並且會在最快的時間內給他一個滿意的答覆。
這一天早上,邵寬城照常離開小院,去單位上班,繼續參加對敬陵案的調查工作。整整一個上午,他一直哈氣連連地陪李進去長安公安分局商量調閱道路監控錄像的工作,中午回到刑總,還沒喫飯,就被叫到總隊政委的辦公室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