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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待在這兩天衝浪的地方。莎文娜住的房子在海灘另一端,看起來好像沒人在。房子的後門緊閉,外面的毛巾不見蹤影,窗戶裏沒有人影,也沒人從屋裏走到露臺上。我納悶着他們什麼時候會回來,說不定要到下午四五點,而我已經決定,到那時我早就不在這裏了。首先,我沒有理由來這裏,再說,我最不希望的,就是莎文娜以爲我在跟蹤她。
大概下午三點,我離開海灘晃到“熱絡”。酒吧看起來比記憶中更加昏暗骯髒,我一走進去,就覺得討厭這個地方,以往我還一直以爲這裏是所謂內行人來的正統酒吧呢!裏面幾個形單影隻的男人面前擺着田納西威士忌,他們只顧埋首於杯中物,企圖逃避人生的困難,我想這的確是內行酒鬼的證明。老闆勒羅伊還在那裏,我一走進去就被他認出來了。我在吧檯前坐下後,他自動拿了個杯子開始裝啤酒。
“好久不見啦,沒惹麻煩吧?”
我咕噥着:“儘量啦!”勒羅伊把酒杯滑過吧檯送到我面前的同時,我環顧酒吧。“酒吧的樣子很不錯,我喜歡。”我朝身後示意。
“很好。要不要喫點什麼?”
“不用了,謝謝。”
勒羅伊擦了擦我面前的吧檯,把抹布搭上肩膀,走開去招呼其他人。過了一會兒,有人拍了我肩膀一下。
“呦,約翰,什麼風把你吹來啦?”
我轉過身,看到一個跟我漸行漸遠的朋友。在“熱絡”就是這樣,這裏的一切我都討厭,包括以前的酒肉朋友。現在我明白,其實自己一直都是這樣:不知道爲什麼來這裏,也不知道爲什麼曾經一度是常客,只知道那時候好像沒別的地方可去。
“嘿,託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