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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劇算不上嚴格意義的復仇,不過仍能振奮人心。我們的演員喬裝成普通人,在大家意想不到的地方把劇情演繹出來,迅速表達完觀點,吸引羣衆參與,然後消失不見。我喜歡參與這種街頭劇。演出結束後,羣衆呼喊着我們的抗日口號,那種場面就如同掀起了希望和團結的浪潮。
接着,我們必須回家再寫一出新劇。鼓浪嶼太小了,沒辦法重複表演。一出街頭劇的整體效果就在於讓觀衆相信,戲裏的一切都是真實的,能夠引起他們的共鳴。現在,鄭惕、隱士和另外幾個人正共同創作一部多幕劇,只有佩璐、範昊甫和我繼續寫街頭劇,蟋蟀、閃電和他們新拉來的幾個朋友負責表演。
我坐在書桌前,手指轉動着圓珠筆,雨滴打在屋頂上,如同廟會時戲班子敲出的鼓點。我用手支着頭,凝視着法式落地窗,眼皮開始下垂。深夜時分我的狀態不是最好,可是爲了不被人發現,我只能這時候創作。到目前爲止,家裏沒人知道我在做的事。我用圓珠筆圈起最上面幾行,又劃了一條螺旋線,刪除了這部分。
這出新劇要像其他街頭劇一樣,描寫的必須是一個普通人的英雄行爲,這樣才能激勵人們。我想到小時候聿明勇敢地面對學校裏的幾個壞孩子,救出一個受欺負的兔脣小男孩。爲了街頭劇的戲劇效果,被救的人也可以是個盲人或者殘疾人。我放下筆。外面的風不可能發出這種聲音吧?我走到窗前,打開窗門,敲打聲停止了。
“韓太太,”百葉窗外傳來一個聲音,“我是小黃。”
是的,我認出了他的聲音。好幾個月前這個年輕士兵曾經幫聿明給我送過信。我拔出插銷,推開百葉窗。
“晚安,太太。”他站在我家的陽臺上,雙手扶着欄杆,雨水不停地打在他後背。“您先生派我來接您。”他說着遞給我一件像是漁民穿的雨衣。“拿着,披在您衣服外面。換身黑色的衣服。我在這裏等您。”我剛想開口表示反對,他卻揮手讓我離開。“快點。”他說。
聿明,我衝向衣櫃時心裏在歌唱。我要去見聿明瞭。簡直不敢相信這是真的。我翻出一件黑色上衣和一條寬鬆的黑褲子,脫下睡袍丟在地上,匆忙換好衣服。我抓起一件深藍色的毛衣,跑到落地窗前。“我們可以從廚房出去。”我低聲說。
他搖了搖頭,“會吵醒別人,不能讓任何人知道你要去的地方。”
他和我丈夫所處的世界跟我們的完全不同,我本能地想到這個。我穿上橡膠鞋,扣好雨衣的搭扣。他指了指陽臺欄杆,我爬上去,翻過陽臺。我抓住他的雙手,他接住我慢慢往地面送,然後他鬆開手,我雙腳落地前沒忘記要先屈膝。他走到我旁邊,和我一起翻過外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