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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過他遞上來的名片。名字是“理查·福茨”,職務是“特別偵探”。更準確的稱號應該是“特務”或“便衣”。
便衣福茨替我脫下羽絨服,接過我的紅圍脖。這套動作他做出一些體貼來,像個男主人接待他的女客人。別這樣想,他這是在繳我的械。我目送他抱着我的衣服出了門,兩分鐘後回來了,告訴我:“替你掛到衣架上了。我辦公室裏。”
我說:“謝謝你。”你就是不剝走我的衣服,我也逃不了。
他解開深藍西裝的紐扣,鬆了鬆黃地黑點的領帶。對我說:“這裏熱得不像話。你熱不熱?很無聊——冬天比夏天熱,夏天這裏要穿件毛背心。有什麼必要?夏天這屋裏非常冷,豪華的冷,奢侈的冷!”
“是嗎。”你夏天在審誰?
“你該看到芝加哥的夏天。爲了它一個夏天,我們情願忍受它三個冬天。芝加哥的夏天只有四個月,其餘三個季節都是冬天。”
我笑了笑。他一年四季都這樣,在這屋裏一團和氣地坐在審訊者的位置上。他的審訊都是從東拉西扯開始。從很好的笑容開始。這是個年輕的笑容,很高興自己活着的年輕的笑。他打開抽屜,拿出一個檔案夾,目光從左往右掃,一趟一趟掃下來。然後他合上它,兩個小臂壓在上面,右手的食指和中指在封面上輕輕彈動。開始是一個節奏,漸漸,成了另一個節奏。氣氛迅速改變了。這段沉默並不長,頂多幾十秒鐘,但他要的效果有了,他要我如坐鍼氈。
我如坐鍼氈地一動不動。突然我意識到,我的手指甲深深掐進了椅子扶手的假皮革。
“你一定很好奇,我怎麼會請你到這裏來。”他略略偏着臉。他讓我感到,他非常喜歡自己正做的這樁事。他彈着手指說:“要我,我就會很好奇。”他開始從這樁事裏得到娛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