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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嗎?一定是奶油兵。他還是不拿它當真。同不少美國人一樣,他認爲實在當不了別的纔去當兵。他笑着問:後來呢?
後來?後來當軍官了。
有意思。他說:挺有趣。
你不信?
我信。
我手槍打得特准,也打過卡賓槍。上過前線,搬過屍體,喝過鋼盔裏煮的雞湯。除了殺人放火,我什麼都幹過。
他看看我,意思是:就你?!
我還發現了一個快死的傷兵,下巴被打沒了,爬滿了紅螞蟻。怎麼樣,不是奶油兵吧?我感覺他摟在我肩上的手鬆懈不少。我奇怪自己竟讓這個叫里昂的人瞭解我這麼多。連安德烈都不知道我的戎馬生涯中有這些血淋淋的細節。我是特別信任這個萍水相逢的男子,還是在虛張聲勢,讓他明白我是可以張牙舞爪的,一旦他動我什麼不良腦筋,收拾我可不怎麼省力。假如我對他的坦白出於信任,我是哪裏來的這份信任?
只因爲他和我同是黃皮膚黑頭髮?同樣自命不凡地認爲自己所幹的是什麼藝術?同樣在掙扎着付房租喫飽飯從而可以從事一種無聊從而把這無聊當做高貴的情操?……這個荒寂的深夜,給了我們天涯淪落的假象。這假象掩去了我們彼此陌生的事實。
他迅速看我一眼說:能看得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