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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遙夕又不傻,“我怎麼可能跟她說。”只是,“東洋還有錢做新開發?幹嘛,臨死之前撈一筆?”那集團快倒了,破產在即。
“不是想撈錢也不會找個沒來頭的小建築公司啊,東洋在我們眼裏要倒了,在別人眼裏好歹是個上市集團,哪那麼容易倒。他們能那麼輕易的用大姐推薦的人,無非也是想着小螞蟻好掌控,叫出來的七百億最後落在建築公司賬上的錢有多少,誰知道。”
尹遙月抽走脣邊的菸捲,徐徐吐出一口薄霧,“弄個來頭很大的項目,給股民打個雞血,去割一圈韭菜再申請破產保護,老門道了。”
“大姐蹚這渾水乾嘛?”尹遙夕不理解,“還介紹給李正宰。”
“李正宰是誰?”尹遙月問完就反應過來了,“那個演員?跟着撿錢的事,只要提前撤出來又不會影響到我們,閒着也是閒着麼。”
最近當了演員的尹遙夕說,“姓李的要倒黴了。”
“怎麼說?”
“演員牽扯上這種事,股民維權的時候,他會被當成出頭鳥釘在靶子上。”
上市集團高層瞭解內部有多少窟窿要填,股民們卻拿不到那麼多信息,就算是同爲集團內部的小股東都未必知道。有些只趴在股東席位上等着每年分紅壓根不參與內部管理的大股東,都可能會被騙,何況是個外行人。
對這種大集團別隻看破產一詞就認爲集團的掌權人要散盡家財,在破產之後疊加個保護,能讓集團背上鉅額負債,再廉價賣出產業好還債,卻沒辦法觸碰掌權人的私人財產,私人財產可不是公司財產,公司欠債不是個人欠債,這兩者並非一回事,多的是公司破產的老闆該有錢的還是有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