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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丫頭既然是當小子養得,趙媽媽就不可能用教女兒的方式教她。這要撐門立戶的女人和要依靠男人活着的女人可不一樣。
趙媽媽養女兒跟養兒子有什麼不同也不用詳解,總歸有一條是一樣的,棍棒底下出孝子。犯錯就打,打到筋骨都軟了,也就能把人訓成狗,讓她往東不敢往西。
不巧,趙哲秀是跟着野狗混大的,那年代鄉親們自己都喫不起飯哪來的善心給她喫的,想填飽肚子,就得去爭去搶,去山林裏找條活路。她要是再長十歲真能成頭狼,可她現在十歲都沒到,就是一條狗。
最初幼犬給老爺子磕頭叫爹,也是衝着能有條活路,誰管什麼爹是誰,有口吃的誰都是爹。
爹都不管她,娘要管。還得站有站樣、坐有坐樣的管,最煩人的還是非得讓她認什麼字。有功夫折騰那些,她不如去倉房偷點喫的。
當孃的訓兒子,照死裏打,皮開肉綻都是小事。趙媽媽手上有數,這點傷,死不了人。趙哲秀心裏沒數啊,聖人言倉廩實而知禮節的意思是,不能指望一個自小滿腦子都是這麼餵飽肚子的獸類,懂得什麼叫讀書才能出人頭地。
趙哲秀極其厭學,打到死都沒想過要學習。當媽的被兒子大半夜的還能拖着半死不活的身體,從屋內爬出去偷喫的,也要放棄了,養不熟的狗,養了也是浪費時間。
此時,趙哲秀遇到了她生命中的第一個貴人,她爹。
老爺子起初只是冷眼旁觀那娘倆鬧,當個樂子看,鄉下的日子那麼無聊,有點樂子也不錯。可這娘倆折騰了小半年,當娘扒了兒子滿口的牙,撕下她大腿內側的兩塊肉,小丫頭十根指甲都換過一輪了也沒學會一個乖,反倒眼底的戾氣愈發陰沉,當爹的覺得有點意思了。
這條狗要是養好了,能見血喫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