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鮮肉被廣告主拉着袖子送進車裏,再送到酒店,然後就沒有然後啦。
獨自在酒店房間醒來的鄭宇盛望着天花板先懵了一會兒,再扭頭看向四方,牀上沒人,他衣服還是昨天的衣服,可這裏是酒店,那到底有沒有發生什麼?
“沒有?”經紀人驚訝,“那你爲什麼在這裏?”
還在酒店的鄭宇盛按着眉心,宿醉後頭疼,慢吞吞跟來接他的經紀人說,“我記得她把我送上車,然後跟可能是司機?好像是跟一位司機說了什麼,再後來那個司機帶我來了酒店,之後”搖頭,斷片了,記不起來。
經紀人再度驚訝,“那就是說你們真的沒發生什麼?沒看上你?”不應該啊,“當初不就是那位看上你,我們才能簽約的嗎?”之前簽約時導演就是這麼暗示的。
鄭宇盛目前是個演藝圈的小蝦米,兩年前纔出道,演過一些作品,憑藉長相優勢,算是有點名氣的花瓶,但也就是這樣了。九十年代的韓國,演員再有名氣也是底層,花瓶演員更是。因此導演在簽下演員時,直接暗示對方,我爲什麼籤你,你願意就幹,不願意我們也不強迫,直接換人,你自己看着辦。
本來鄭宇盛是不願意的,他以爲導演暗示的是導演本人要對他做什麼,對方是個男的,他肯定不願意啊。但經紀人試探着問了一句,他們要招待的人是誰,導演說當然是廣告主,鄭宇盛就半推半就的答應了。
廣告主性別女,是比他大不少啦,但那姐姐很漂亮,非常漂亮的漂亮,那他又不喫虧,幹嘛不答應。
合約簽了,招待的酒局也辦起來了,錢都到手了,要做事啊。
半推半就去‘做’事的鄭宇盛一覺醒來,發現他什麼都沒做,或者漂亮的大姐姐什麼都沒做,他反倒有點不舒服,真的是看不上我的意思嗎?怎麼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