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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敢保證北野會不會出爾反爾,爲了防止他把我賣給鍾越,我斷絕了和程程的聯繫。簽證已經到手,離開的日子迫在眼前。我回了一趟家,還有不少行李留在那裏,最重要的是,我還沒有和小甜瓜告別。我沒有辦法帶它走,只能忍痛將它留給隔壁的一位夫妻,那個上小學的女孩子一直很喜歡它。
鑰匙打開門,我還沒走進去,隔壁的門就打了開來,一隻毛茸茸的怪物直線般朝我衝了過來。我蹲下身子,它迅速跳上我的腿,彷彿激動得不知所措,舔完我的臉又舔我的手,搖頭擺尾忙得不亦樂乎。我緊緊摟住它,努力地控制住它的情緒,這時隔壁走來那位阿姨,見到我驚喜地說道:“難怪小甜瓜一直抓門,原來是你回來了,它還認得你的腳步聲呢。”
是的,就算我離開十年二十年,它依然會瞬間認出我的聲音。
就像我只離開十秒二十秒,再回頭,它也依然會用這樣的激動迎接我。
這是對我最不離不棄的夥伴,可是我卻不得不和它告別。
隔壁的阿姨看着我收拾的行李,突然像想到了什麼:“哦,對了,前不久有個年輕人來找過你,不停地敲門,我就告訴他你們娘倆都移民了,沒關係吧?反正你也馬上就要走了。”
我一愣,隨即點了點頭:“跟移民也差不多了,以後這個房子還麻煩阿姨您幫忙租出去了。”
“這也不是什麼事,放心吧。”她停了片刻,隨後又小心翼翼地問我,“那如果那個年輕人還是來這裏找你,我要怎麼說他纔會死心?總不能以後讓他打擾新房客吧?”
我回過頭:“他經常來嗎?”
“可不是!”她拍了拍大腿,“小甜瓜也認得他,每次他一來,小甜瓜就撒瘋地到處跑到處叫,飯也不喫水也不喝的,要不然你把這小甜瓜丟給它?好歹也給別人留個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