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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上中天,有夜鳥被驚起,穿過夜空,藏身於另一叢濃黑的樹影裏。江清流把薄野景行抱小狗一樣抱在懷裏,她身上的酒香,比之這兩壇三十餘年的珍珠紅更香醇濃厚。
“薄野景行,珍珠紅總讓我想起我爺爺、想起我師父們、想起好多江家子弟。”
薄野景行伸長脖子去偷他酒罈裏的酒喝:“娃娃不必傷懷,今日老夫滿飲此壇,就當是你爺爺與你把臂同飲,以彌補當年之撼!”
江清流居然也懶得理她,一手執了壇口:“來,幹。”
陳釀易醉,江清流雖喜美酒,還是頗爲剋制。這麼多年的冷靜自持,連想要大醉一場也做不到了。薄野景行則在奮戰自己那一罈。她趴在酒罈口,腦袋伸裏面,舔得十分歡快。江清流再把她拎起來,薄野景行終於不耐煩了:“江隱天是按養雞仔的方法在養你嗎?你要是男人,現在就衝到江隱天那老烏龜那兒,告訴他你不娶老婆!你這樣的男人,就算娶老婆也只是多害一個女人罷了!你要是還沒斷奶,就繼續窩在他懷裏喫奶,聽大人的話!”
江清流並不動彈:“家祖英年早逝,整個江家一直是太爺爺操持。五十多年了,你以爲江家憑什麼凝聚不散?各旁系宗親中不乏資歷過人之輩,憑什麼我們這一支被尊爲嫡系?江湖勢力之所以敬畏這個家族,就是因爲其上下一心。我自然是可以反對他,我若不娶,整個江家誰又真能奈我何?但是我若同他不和,我的人與他的心腹必生嫌隙。薄野景行,我雖身在江湖,卻不能快意江湖。”
只是很平靜地一番話,他再度與薄野景行碰了碰酒罈子。薄野景行沒有抬頭,舔得一頭一臉的酒沫子。這樣喝不了多少,酒罈裏現在還是大半壇,她急得直嚷:“快給老夫一個碗!大碗!”
……
第二天,江家向河南金家下聘,代江清流求娶金家大小姐金元秋。
江清流沒有任何表示。十五歲之前,他將振興家族當作自己的信仰。後來,他開始行走江湖,江家的朋友,成爲了他的朋友。家族的敵人,也一直就是他的敵人。他不需要有自己的喜怒哀樂,甚至連性格愛好都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