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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詞其實很精準。
當一個人在某座城市生活久了之後,會漸漸熟悉這座城市的每一條街道、每一幢建築,會在很多角落留下自己走過的痕跡,與周圍的人產生千絲萬縷的聯繫,發生各種各樣、或長或短的故事。
那些足跡、人脈、故事就像是從體內抽出的根鬚,將一個人與一座城緊密相連,令他在聽別人提起這座城市時,想到的不僅僅是一個地名,而是如雪花般紛至沓來的、充滿歡笑淚水的回憶。
所謂“鄉情”大抵就是由此而生。
方喬從記事時起就在這裏長大,即便如今的她還只能算是棵小樹苗,但卻也早已在這座城市生出了細嫩的根鬚。
帶她離開便等同於是在斬斷她的根鬚,無論將她移栽去何處,根鬚折斷時必然是會痛的。
這些割捨在大人看來或許只是換取優質生長環境的代價,是有利的、值得的,但事實上,值不值得又究竟應該由誰,以怎樣的標準去定義?
如果只是一廂情願地替她認爲值得,替她做出決定,那何嘗不是一種自我感動的、無視對方意願的“爲你好”?
想通這些之後,方至沒有再多說下去,他輕柔地拍了拍方喬的腦袋,給她掖好被子後輕輕道了聲晚安,而後便轉身離開了她的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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