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4 章 見日(七) (第1/1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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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千年前的人間,羣妖與凡人的矛盾遠比今時深重,在妖害人、人恨妖的大環境下,半妖的出生,就是異類,就是過錯。
尤其在屢受迫害的凡人國度。
所以如果有哪個凡人與妖怪有了孩子,不管是自願還是被迫,都會成爲凡人中的敗類,不是被亂棍打死,便要沉入池塘,亦或者將那人困在屋中,點一把火,將對方與年幼的半妖一同燒死。
半妖多爲棄嬰,就是因爲人們覺得,比起將其養在身邊一同受罪,不如任其自生自滅。至於半妖的另一方血親?他們可從來不管半妖死活,如果有半妖出現在他們地盤,還會被他們喫掉。
因爲大多數妖怪本就懷着一腔惡意才弄出的半妖,在他們眼裏,那不過是功法需求或者折磨人的手段,根本不算他們的後代,所以,雄妖往往會在禍害了凡人姑娘後拍拍屁股就走,雌妖只會生下醜陋的半妖,再滿懷惡意地將其丟到半妖的父親那裏。
孟還珠的母親,絕對不在這個大多數里,她不止深愛着玉煙國的國君,還極盡疼愛腹中幼子,儘管就是因爲有了這個孩子,才導致她在國師面前暴露妖怪身份。
她知道半妖無法在妖域立足,回到妖域的她也不可能護得半妖周全,要讓她的孩子活下去,只能想辦法讓他留在玉煙國。
所以後來國君質問,她知無不言,國君爲表立場,將她推到世人面前親手誅殺她,她也不躲不避,只是爲了與國君的交易——殺了她,留下孩子。
她在最後對國君死心,只想讓她的孩子活下去。
好好的、快樂地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