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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包裏還有,不過誰知道我要在這古代待多久,省着點用總是沒錯。
他不理睬我,還在繼續畫。反正他也聽不懂,我是用漢語說的。在畫壞了第四張紙時我終於忍無可忍了,用吐火羅語大吼一聲:“別畫啦!”
我的河東獅吼對這個小鬼一點起不了作用。他抬頭,兩隻忽閃忽閃的大眼睛對着我拼命放電,他的眼睛也跟羅什一樣,繼承自父親,是淺灰色的,卷卷的紅褐色頭髮卻是承自母親。他淺灰色的眼珠轉了兩轉,丟了鉛筆,爬下凳子,硬擠進我懷裏:“那你唱歌給我聽!”
又來了!自從有一天鳩摩羅炎去姑墨辦事,幾個晚上不回來,小傢伙就天天晚上鑽到我房裏硬要跟我睡。我爲了讓他少點折騰,唱了個兒歌給他聽,他就開始天天要我唱歌,還得不重樣的。我的現代歌曲,全變成了催眠曲,唉,真是糟蹋啊。
我嘆氣,把凳子讓出半邊,讓小傢伙坐着靠在我懷中,唱起周華健的《親親我的寶貝》,一邊輕輕拍他的背。小傢伙閉着眼睛,長長的睫毛映襯着高高的鼻樑,還真是可愛。
我其實能理解他爲什麼喜歡粘我。他的母親和哥哥都侍奉佛祖去了,母親在他六歲就出國,四年多沒有音訊。跟他最親的奶媽前些年也過世了。家中雖然有丫頭保姆,卻無法給他最需要的母愛。而在他的年齡,需要有玩伴,雖然每天白天他都要進王宮跟王子們一起讀書,可是回家後沒有人能陪他玩跟他瘋,比他大三歲的哥哥早就是一副小大人樣,又有四年沒在一起,他每次看見羅什都有點戰戰兢兢。
所以我的出現,扮演了母親和玩伴的角色,讓他每天有個可以撒嬌的對象。他在我身邊所有調皮的舉動,其實都是爲了能吸引我的注意,讓我對他多一份關心罷了。只是苦了我,每天被迫既當小兵又當敵人,先跟在大將軍身後聽候調令,彙報軍情。然後又裝腔作勢地跟大將軍呼阿呼阿地對打,最後高舉白旗大叫饒命。唉,跟個精力旺盛的小孩上竄下跳,每天把我累個半死。
我滿含愛憐地唱完歌,發現他睡着了。我抱起他,放到牀上。揉揉肩膀對着他小聲說:“知不知道你很沉呢,再大點我就抱不動你了。都十歲了還喜歡小孩子的玩意,唱個兒歌都能睡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