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特此聲明! (第4/11頁)
紅櫻桃聖代提示您:看後求收藏(貓撲小說www.mpzw.tw),接着再看更方便。
等你發現我,找證據?
(注:不只配角名字重名了,我的主角名字也跟一個文中的大佬孩子重名了,那我是不是也抄襲了那本書?)
————————
3:劇情1:和鄰居鬧矛盾,有好的鄰居,壞的鄰居,還有爲男主說話。
這都不行,因爲你這幾個點和他們讀者大大的書裏的梗相似,所以我是抄襲。
那麼我問你,年代文不寫極品親戚,極品鄰居,寫啥啊,你教教我,難道就因爲你家大大寫了極品,我不能寫?
——————
劇情2:男主進局子,不行,因爲他們讀者大大的男主也進局子了。
(我真的要eo了,但凡你要是看了我的書,也不會說出這樣的話,我第一章和第二章就寫了,男主打人被人告了,所以進了局子,這不是正常的邏輯思維嗎?)
可是不行,你這個梗就和你家大大的相似,所以抄襲!{可是你家大大小說裏的男主是四十歲中年後,倆人相遇在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