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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參加完婚禮, 簡居寧送甄繁回家。
甄繁穿了一雙十公分的尖頭細高跟鞋, 以保持她和簡居寧有一個和諧的身高差。婚禮上她轉了一大圈,那雙鞋把她的腳跟給磨破了。
等她上車後, 簡居寧遞給她一雙36號的平底鞋,“換這雙吧。”
甄繁並沒接過去換上,她並沒覺得他體貼,只是覺得他討厭。明明心裏對你也就那樣, 但面子上卻永遠周到得無可挑剔。等你陷進去了,他馬上就抽身走了, 一點兒留戀都無。
剛和他談戀愛的時候,她覺得這人一定很愛她。後來她發現他其實也沒那麼愛她, 再後來, 她開始懷疑他倆到底算不算得上談戀愛。他倆真正在一起的時間其實還不到一個月, 她白天大部分時間在培訓機構做兼職, 兩人只有晚上聚在一起,大部分時間都是在牀上或者在其他地方做牀上做的事,也不是不快樂, 那時候,他對她做什麼她都快樂。只是那些快樂實在經不起推敲。
路上堵車, 簡居寧的手圈在方向盤上, 他斜了甄繁一眼, 她其實是有一點兒耳垂的, 耳垂上有一顆小痣, 不過那顆痣被紅寶石耳釘給遮住了。
今天她穿了一件墨綠色的裙子, 是那種青苔色的綠,那種顏色總讓人覺得底下藏了什麼隱祕的慾望,不過他什麼也看不見,只注意她牛奶色的皮膚。她的頭髮紮了起來,露出一個細長的脖子,脖子上有細密的汗珠,今天的天很悶,他沒看天氣預報,也不知道會不會下雨。
再遇見她,她很少有這個時候,大多時候都是沒性別的,倒不是她長得很男人,她的長相是很女性化的,不過一個女鬥士是看不出來性別的。
她把自己活成了一個姿態,一個隨時準備和他血戰到底的姿態,簡居寧想,可能她自己都沒意識到,他突然想逗一逗她,“今天那張照片你看了那麼久,如果你想效彷的話,我也可以配合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