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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斂臣反問:“他還沒告訴你,譚家那個家族憲章的情況?”
江一眠狐疑,他壓根沒有聽說過這種事。
正常人一般也都沒聽過,但是有的。
一些宗親觀念強的大家族,有時候當家人較有遠見,爲了樹立家族治理的權威,或者傳承家風,免於子孫離心,就會想到制定一套成文的家規。
這種就是家族憲章,譚家也有一套,以前鳳翔金行時就存在,主要是約束少掌櫃的——
諸如不能晚結婚,不能不結婚,不能背叛髮妻。
當然,如今看來,是顯得老掉牙了。但老董事長譚儒似乎覺得,將這一套全盤拋棄,也是一種數典忘祖。老一輩念舊,又重規矩,因此有年祭祖時,還曾專門把憲章拿來重申。
自然,內容上還是稍微作了與時俱進的修改,比如對現在的年輕人,早婚實在強求不來,能願意結婚就不錯了。但有些條款,出於公序良俗仍然保留,比如要求子侄不能搞婚外情。
還有一條,至少繼承家業的少東家,必須結婚生子,這是應盡的義務。
江一眠聽這些像在聽天書,腦子是懵的:“這都是哪來的胡說八道?大清?”